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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
发布日期:2019-03-14    来源:珠江网    浏览:816

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 通讯员 邓斌 段娟)流翠峰一水滴三江,珠流万里入南洋,最是阳春二三月,青山满目杜鹃香。在珠江之源的云南曲靖,有这样一群女检察官,她们用铁胆正义严守冤假错案的底线,用法律监督惩治犯罪保护民生,用如水的柔情倾注于青年干警的培养,用古道热肠奉献爱心献身公益,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担当,绽放出朵朵铿锵玫瑰,奏响了新时代的先锋号角!她们,就是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女检察官们,2019年她们又荣获了“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她们,来自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这个大家庭。在侦查监督处这个团队中,7名干警中有5人是女性,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巾帼团队,同时也是一个荣获多项荣誉称号的集体,近五年来,先后受到省检察院、市妇联、市检察院表彰,被命名为曲靖市巾帼文明岗,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立案监督活动”优秀集体,被评为全省“扫黄禁赌”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三等功三次、集体嘉奖一次,被授予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优秀党支部等称号,在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中被表彰为全市先进集体。在这个优秀的团队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原处长吕丽萍同志先后被评为云南省“三八红旗手”、“曲靖十大新闻人物”,一名干警被省委、省政府荣记一等功,一名干警被评为云南省“五一巾帼标兵”,一名干警荣获“云南最美检察人物”称号,一名干警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三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业务标兵,两名干警家庭被评选为首届曲靖市“文明家庭”等等。

 有红旗必扛,有先进必争!荣誉的背后,是这个巾帼团队在“争先创优、爱岗敬业”良好精神风貌引领下的不懈努力。她们,以创建巾帼文明岗为载体,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巾帼不让须眉,充分发挥女性“半边天”作用,塑造具有新时代特色的女检察官形象。

“强悍”认真的守护者 打击犯罪不枉不纵

刑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是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在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的眼中,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看似柔弱的“娘子军”们一点也不柔弱,她们既有女性特有的严谨细致,任何证据上的瑕疵,都逃不过她们的“火眼金睛”,又雷厉风行,勇挑重担,即使案件再疑难、复杂,办案阻力再大,侦查监督处女检察官们总是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到重大疑难复杂犯罪案件的侦办中,与公安机关的男同胞们一道对庞杂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夯实案件的证据基础,确保犯罪嫌疑人依法受到惩处。在处长的带动下,女检察官们在顾好小家的同时,总是出色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以攻坚克难的精气神和坚韧的毅力展现着检察巾帼惩治犯罪的勇气和担当。

2012年办理的“3•13”地沟油案,涉及用死猪肉、死鱼油、边角废料炼的“地沟油”再炼制的油脂产品,营销网店遍布云南省16个州市129个县,甚至远销省外,影响极其恶劣。为顺利侦破案件,公安机关从全市抽调警力100余人参与办案,公安机关将案情通报检察机关后,原处长吕丽萍同志立刻带领女检察官们开展提前介入,虽然侦查监督处人少,但从案发到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的40多天里,女检察官们在处长的带领下与侦查一线的公安干警一起研究案情,确定取证方向,上百册的案卷被她们翻阅了一遍又一遍,反复梳理关键证据,协助公安机关补强主要证据。在将15万多字的《审查逮捕意见书》中,她们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织出疏而不漏的法网,依法批准逮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13人。在办案过程中,女检察官们敏锐地发现涉案的“地沟油”产品还没有被处理,为有效减少案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女检察官们毅然向公安机关专案组提出书面意见,促使“地沟油”生产的相关产品被依法强制下架,消除了社会恐慌。

这样的案子不胜枚举,在时光的流淌中,侦查监督处的女检察官们以扎实的证据审查促进案件的顺利诉讼,用一件件案件的办理铸就对人民群众无悔的誓言,决不冤枉一个无辜者,也决不放过一个罪犯!

五年来,侦查监督处的女检察官们在处长的带领下,树起了敢于担当的精神旗帜,在她们的精神带动下,全市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以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精细办案,坚守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前线,在一摞摞案卷、一份份文书中,用信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重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4456件22276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1275件16686人。

民生、民利的守护者 推动“两法”衔接建新功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保护环境资源、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诉求,确保生态环境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4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案件,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两个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的女检察官们深感责任重大。舌尖上的安全和生态环境不仅关乎民生民利,更关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女性特有的悲悯情怀更使她们坚定了一定要扎实开展好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决心,在处长的带领下,她们心系民生,重点关注餐桌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在繁忙的审查逮捕工作之余,通过积极走访公安派出所和相关行政机关,查阅发案、受案、立案台账和行政处罚台账,重点跟踪发现案件线索,并及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同时,通过分片联系指导基层检察院开展工作,身体力行地督促基层检察院扎实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五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侦查监督处女检察官们的指导带动下,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0余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0余件。在案件遇到困难时,她们总是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在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办理中,由于案情复杂、取证困难,案件迟迟没有进展,女检察官们主动提前介入,用女性特有的细致和认真,帮助公安机关梳理、调取、固定证据,案情得到了实质性突破,使该系列案件的六名被告人被顺利起诉、判决,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有力震慑了该类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5年,侦查监督处的女检察官们在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督办的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的“王某某等二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时,在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移送案件至公安机关后,及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案件侦查,参与案件定性、取证、固定证据的分析研究,提出取证意见,为案件顺利批捕、起诉奠定坚实基础。在案件批捕后,承办案件的女检察官密切跟踪案件进展,将该案中反映出来的立案监督线索及时移送给辖区的两个基层检察院,又成功监督立案2件生产、销售假药案。王某某等两名犯罪嫌疑人因犯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五年,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工作成效显著,《检察日报》以《专项监督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为题,对曲靖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

弘扬社会正气的践行者 心系公益播撒法治种子

为增强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队伍发展的引领,以党建带队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由内而外,固本培元,聚力前行,一批优秀的干警在这个团队中脱颖而出,有多名干警走上了单位其他部门的领导岗位,有多名干警成为检察系统的业务尖子和标兵。

现在,在这个小小的团队中,处长朱娉婷同志同时还担任单位的妇委会主任,副处长柴梅艳同志担任单位的妇委会委员,同时也是市政协委员,一名干警担任单位团支部书记,她们积极利用妇委会和团支部这两个平台,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读书会、主题演讲、道德讲堂、诗歌朗诵、为贫困山区儿童献爱心等活动,引领带动全院干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良好风尚的践行者、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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