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 代志琼)为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上村乡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站所长、各村支书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乡、村、组三级压实责任,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合力,确保各个环节有效衔接,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开展。
强化宣传发动。在乡主干道、乡驻地、各村委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脱贫攻坚QQ群、微信群宣传相关知识,结合每季度专题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课、支书轮训等做好会议宣传,通过街天和入户走访向群众发放宣传挂历、公开信等宣传资料,有效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参与度。目前共制作宣传展板21块,悬挂宣传标语10条,粉刷宣传标语2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
强化线索摸排。各村定期排查上报问题线索,夯实情报信息基础。重点加强对“村霸”、庸懒滑贪“四类村官”的排查整治,对乡内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进行及时调解。设立举报信箱、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从群众呼声中挖掘线索、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重点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中有“保护伞”和腐败分子等问题线索。
强化查办惩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破网打伞”,尤其是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农村低保、惠农富民政策等方面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严惩力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干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