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 王年兵 马学跃)为贯彻落实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机动车的检测机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建设。2月28日,市、县环保监管部门对罗平县雄鑫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罗平县瑞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包括电脑录入信息、到指定检测线、中控室确认信息、实施尾气检测、环保检测收费等四个环节。对两家机动车检测公司硬件设施配置、软件准备、人员管理给予肯定,对机动车检测公司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整改建议。
市县监管部门最后强调,在职责范围内将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深化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巩固联合检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