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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云南省委反馈巡视情况
  • 发布日期:2019-01-31
  • 来源:珠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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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云南省委反馈巡视情况

  云南网讯(记者 田静 张寅 杨猛)根据党中央统一安排,2019年1月26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云南省委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鸿津出席反馈会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前,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云南省委书记陈豪书面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会上,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组长武在平向云南省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陈豪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中央巡视方针,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再监督工作定位,聚焦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推动解决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武在平指出,云南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贫困地区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广大扶贫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到位,聚焦“三区三州”中的怒江州、迪庆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有待加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不够精准;易地扶贫安置点建设和搬迁进度滞后;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责任压得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对扶贫干部重加压、轻激励。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仍需加大力度。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合作经济组织带贫效果不明显,有的产业扶贫项目搞“名股实债”。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差距,有的存在“数字整改”现象。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武在平提出了六点整改意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抓脱贫和防返贫一体推进,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脱贫攻坚发展成果。二是全面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强化使命担当和主体责任,理清和压实州市一级党委抓落实责任,加大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重点解决会议多、检查多等问题。三是重点关注列入“三区三州”的怒江、迪庆和昭通、曲靖等深度贫困地区。从政策倾斜、资金保障、项目推进等方面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聚力,切实解决交通基础设施落后、产业扶贫不实等问题。四是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精准发力。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做到识贫脱贫精准;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推进落实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五是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干部,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六是强化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盯住主体责任,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王鸿津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向全世界、全国各族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云南省委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从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拿出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保持战略定力,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和职能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认真梳理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坚持目标标准,贯彻精准方略,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和政治责任,对脱贫攻坚实施有力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王鸿津强调,巡视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云南省委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本级抓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省委书记要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突出问题导向,增强整改针对性、具体性和实效性,坚持举一反三,把巡视发现的问题和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把巡视整改与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集中精力抓脱贫,又要巩固成果防返贫,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定期报告整改情况,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督促巡视整改落地见效;结合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化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提高监督质量,防止基层问责泛化、简单化;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陈豪表示,这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中央对云南省委及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是对云南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监督指导。中央第十二巡视组既肯定了云南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抓好巡视整改落实、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精准深刻,省委照单全收、诚恳接受、严肃对待。必须正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责任压得不够扎实、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差距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当政治责任,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陈豪强调,必须对照问题深刻反思警醒,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后半篇文章”,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整改的实际行动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强化整改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严明纪律要求,认真查办巡视组移交和反馈的问题,逐一厘清责任,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干部群众共同遵守执行的刚性约束。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贫困地区要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与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焕发奋斗激情和斗争精神,更加扎实有效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新时代第一场硬仗,绝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嘱托、绝不辜负全省各族人民的期望。

  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中央组织部有关局负责同志;云南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党组成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机构有关负责同志,省扶贫办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在各州(市)、73个贫困县(市、区)和15个2018年退出贫困县的县(市)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