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 杨海昆)近日,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方案》。《方案》的出台,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县(市、区)层面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空间均衡发展。
《方案》指出,2014年《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实施以来,曲靖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要求,严格按照省级明确的曲靖市9个县(市、区)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对国土空间进行功能划分,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实施县级功能区划实施方案,推动全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主体功能区理念成为广泛共识,城市化战略格局、农业战略格局和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正在形成,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主体功能区在全市空间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进一步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有关部署要求,对于加快曲靖市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空间发展模式,实现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城市美、乡村美,将曲靖建设成为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珠江源山水园林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以承载能力为基础、差异化协同发展、生态就是生产力、统筹山坝湖区空间等原则,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加快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创新空间发展模式、实现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基础。
《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更加优化,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县域空间格局基本划定,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精准落地,“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基于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配套政策体系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差异化协同发展格局趋于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美丽曲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方案》明确了10个方面主要任务,即: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精准落地、构建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加快融入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快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统一共享的空间规划数据库。
《方案》明确健全差别化空间发展长效机制,主要按照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3种不同功能分区,对主体功能区建设实行差别化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即:在主体功能区建设中,对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区、马龙区、富源县等5个重点开发区县(市、区),重点考核地区生产总值、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等经济发展指标;对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会泽县等4个农产品主产区县,重点考核农业空间规模质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耕地质量等农业生产指标。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的协调机制,扛起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政治责任,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发挥城乡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优势,共同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市级综合考核部门要根据省级按照不同主体功能的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要求,适时研究制定我市主体功能区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对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县(市、区)实行差别化考核,确保2020年前各县(市、区)精准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各级组织部门要将主体功能区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附件(可点击下载):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