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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这一年】曲靖:探索创新巡察 利剑生威见效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珠江网    浏览:592

(通讯员 瞿萱)2018年以来,曲靖市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为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 构建责任明晰的工作格局

市委把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文荣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切实解决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为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市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汇报,对巡察全覆盖、成果运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市委书记专题会专门听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巡察工作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每轮巡察各组巡察工作汇报,坚持全市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强化示范引导、业务指导和典型带动,对重点问题和问题线索认真研究,提出处置意见。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增强巡察监督合力。坚持把协作配合贯穿于巡察工作的全过程,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宣传、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共同的政治责任,巡察前充分沟通、介绍情况、共同准备,巡察期间互通信息、密切协作,巡察结束规范移交、限期办结、及时反馈。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自觉对标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曲靖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制度规定,提升了全市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强化探索创新 提升巡察监督的质量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个围绕”,紧盯关键少数,采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点穴巡察、专项巡察“四合一”方式,开展常规巡察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巡察。

扎实开展常规巡察,精心组织专项巡察。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采取“一对一”“一托二”形式,在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移民开发局等18个市直单位(部门)开展两轮常规巡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矛盾多、情况复杂,县级巡察难度大、监督效果难以保证的实际,统筹市县力量组成6个巡察组,分别对麒麟、沾益等6个县(市、区)公安局党委和白石江、菱角等6个乡(镇、街道)党(工)委,深入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共受理信访举报283件,发现问题519个,问题线索77条,涉及处级领导干部17人,科级干部15人,其他40人。

深入拓展交叉巡察,积极探索市县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采用“全覆盖式”交叉巡察方式,在全市9个县(市、区)分别组建5个巡察组,同步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巡察,确保巡察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最大限度发挥上下联动的实效。全面部署、积极探索,全力开展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共发现问题1014个,问题线索265条。

强化整改落实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加强日常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在真改实改上下功夫,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认真整改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坚持“不回避、不敷衍、不遮掩、不推诿,深挖细耕、多措并举”原则,全面进行整改。对省委第九巡视组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识形态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92条。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移交的186件信访件,已办结184件,正在办理2件;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巡视宣威市、富源县的意见反馈,已整改问题5个,办理巡视组移交信访件10件;对“缠访、乱访、滥访”等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市委已启动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和3年的持续深入整治。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强化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把手”公开作出整改承诺,签订整改承诺书,并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市委坚持把巡察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委年度绩效考评指标,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坚持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坚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巡察的实效。第四、五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已整改157条,整改率96%;移交前6轮的问题线索134件,已办结72件,正在办理6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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