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为全市脱贫攻坚助力护航。
曲靖市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着力点,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曲靖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将专项治理的措施细化为5个大项13个小项,动态推进、滚动实施,重点治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3类问题。
依托“珠源清风”公众号、市纪委监委网站、“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等信访举报受理平台,从上级交办、察访等渠道,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注重发挥多部门合力,指定具体行业部门确定督查重点,采取“纪律专项与行业专项”相结合开展督查。2018年,联合市财政局开展的扶贫财政资金专项督查发现问题47个。
以集中督查巡查为突破口,抽调纪检监察、扶贫、审计、发改等单位人员组成7个常设督查巡查组,进驻县(市、区)定点办公,紧盯县、镇、村三级扶贫、涉农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对照户“明白卡”、乡级“路线图”、县级“项目库”和村级“施工图”,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实施精准督查,倒查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对督查巡查发现问题,运用重点督办、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等方式,依规依纪从严处置。2018年,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1个处理4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1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