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通讯员 罗浩 李小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好非建档立卡户住房保障问题,麒麟区结合实际,采取拆、并、修三种方式,有效推进非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工作方法上创新举措
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精准排查、分类实施的原则,结合非建档立卡户家庭实际情况,采取拆、并、修三种模式进行改造。拆,即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对已新建住房,旧房不能居住的动员拆除,原宅基地因地制宜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危房的适当给予镇村工作经费奖励;并,即与子女分户独居危房的老人户,动员老人与子女并户共同生活;修,即所居住的危房是农户唯一的住房,动员农户换墙检瓦等修缮为非危房,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补助。
补助方式上分类施策
一是工作任务精准化。各有关镇(街道)组织力量精准核实非建档立卡户存量危房,鉴定后上报区住建局审核,最后以区政府批准确定的危房改造对象作为镇(街道)2018年非建档立卡户改造任务。二是补助标准精细化。对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危房的,按照500元一户标准给予镇村工作经费奖励;参照老房子长宽高10米×4米×6米一间尺寸标准,修缮改造一间危房给困难边缘户补助5000元(换山墙2000元、换后墙1000元、检瓦2000元),修缮两间危房补助8000元,修缮三间危房补助10000元,边缘户拆除新建一户补助14000元。补助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承担,区级承担80%,镇(街道)承担20%;补助资金单列为非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经费,不进入扶贫专户。
工作流程上精准把控
一是分类统计。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危房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三类人员(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非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危房进行分类统计,登记造册。由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社区)统计上报的危房进行全面鉴定,出具《危房鉴定报告》,经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村建所所长、扶贫办主任签字盖章后上报区住建局、区扶贫办。二是核实认定。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扶贫等部门对各镇(街道)上报的危房改造名册初核认定后,由各镇(街道)参照精准识别程序组织各村组对需要修缮的困难边缘户进行精准识别、核实认定,上报区政府批准确定,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将追究问责。三是改造实施。经区级批准确定后,各镇(街道)迅速制定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启动危房改造工作,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由村(社区)与农户签订改造协议,明确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以农户为主加快推进。四是组织验收。危房改造完成后,由村(社区)向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危房改造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区住建局备案,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实施的危房改造户进行验收。五是兑现补助。区级验收结束后,按照资金补助相关要求,由镇(街道)兑现给农户。
组织领导上全力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做好摸底排查、核实认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安排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参与此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二是严格审核审批。各镇(街道)在确定改造对象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虚报、重报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及漏报、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区住建局会同镇(街道)加强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与质量把关、监管和指导,抓好质量安全检查,杜绝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问题。
麒麟区创新工作举措,先试先行,在全市首家采取拆、并、修三种方式推进非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一致认可,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交流学习。2018年,全区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271户,其中2018年脱贫户106户,统筹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54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