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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特殊的履职考试——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侧记
发布日期:2019-01-05    来源:珠江网    浏览:268

珠江网讯(通讯员 李忠桥)“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安排,我现将2018年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自任职以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法制意识,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勤勉负责,扎实认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2018年12月28日,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2018年述职评议,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主要领导向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

为避免述职评议活动走过场,防止述职报告“掺水分”,确保给“考生”把准脉,县人大常委会会前认真研究,多方“取经”,制定述职评议方案,明确了述职评议的内容。参考人员主要汇报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意识;贯彻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议案和建议情况;履行职责,本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采取走访、座谈、视察等方式,了解报告人的履职情况,同时做好材料的审核把关,为评议监督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参加评议的人员要围绕重点依法评议,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论事,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提建议。实事求是履行职责,真正体现评议的民主性和客观公正性。

在这场特殊的考试现场,面对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组成的“考官”, 23名“考生”严格按照方案,依次上台“答题”。“考官”们认真听取了各位“考生”作述职报告,参加评议人员进行了评议发言和询问,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他们进行实事求是地“打分”,给他们公正“判卷”,“考场”气氛严肃紧张。

据悉,开展述职评议是为了促进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意识,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该县人大常委会加大“考后”跟踪,认真做好问题反馈,针对参评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各述职评议对象要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及整改后的情况报告。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整改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严格按照《述职评议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送县委,同时向述职评议对象本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反馈,让述职对象全方位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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