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正文
云南形成对157万监察对象监督的有力覆盖
  • 发布日期:2018-09-12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257

云南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监察对象增加到157万人,是原来的4.5倍。面对监督对象更多、任务更重、责任更大的新形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站稳台阶再出发”的要求,聚焦监督第一职责,通过制度机制创新、再造工作流程、构建全覆盖监督格局、探索运用有效监督途径等过硬举措,多点发力,推动实现对全省157万监察对象监督的有形覆盖、有效覆盖、有力覆盖。

  为着力打通纪法、法法衔接各环节,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省纪委省监委出台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图和常用文书格式四项制度,确保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履职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积极协调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出台《省委政法委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法(试行)》《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等“2+8”系列制度,逐步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初步建立由省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统一负责,省纪委协调督促,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等部门各司其职,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1+1>2”的改革成效正在逐步释放。

  按照“让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的要求,省纪委省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并积极调整省纪委省监委内设机构,充实监督力量,现在,17个纪检监察室中,设有9个专门的监督室,除办理线索,主要开展专业化监督。不仅如此,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推进“信、访、网、电、新媒介”举报平台建设,构建“一纵三横”检举举报平台网络,实现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全覆盖。目前,全省各州(市)、县(市、区)12388电话举报平台的升级改造已完成,12388网络举报平台在204个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实现链接,省市县三级纪委派驻(出)机构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实行全登记。升级后的检举举报平台将六类监察对象全部纳入12388举报受理范围。在监察体制改革过渡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着力抓好工作衔接,确保线索“零遗漏”、监督不懈怠。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着眼于使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全省多维度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把以往处在监督“真空”的基层非党员公职人员、非党员村干部列入监督范围,构建乡镇、村居监察监督网,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形成更多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如文山州纪委监委出台指导意见,按一定比例赋予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职责;梁河县纪委监委调整充实村级信访联络员65名,让基层干部感到“监督就在身边”。此外,全省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五级联动机制以“上级督办+跟踪问效”压实责任,督促解决或直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打好查询、搜查、谈心谈话、询问讯问等组合拳,形成调查措施的运用合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无缝对接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全要素审慎安全试用调查措施,目前,多个州(市)、县(市、区)均已办理了当地留置第一案,其中玉溪市已在全省率先实现留置措施使用县区全覆盖,监察全覆盖震慑初显。截至8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232人采取了留置措施。

  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邹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