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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房企不得将主题公园作为卖点
  • 发布日期:2018-08-16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448

为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加强主题公园规划建设管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主题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并要求相关部门于8月17日前将本地区主题公园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排查情况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控制主题公园周边的房地产开发,不得通过调整规划为主题公园项目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变相将主题公园与周边房地产开发,防范“假公园真地产”项目。同时,坚决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打擦边球的方式钻空子,将主题公园作为卖点,违背行业发展规律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放眼国内,近年来各地先后建设了一批主题公园,对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旅游需要、完善城市功能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旅游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业态。但是,主题公园建设发展中也出现了概念不清、盲目建设、模仿抄袭、低水平重复等问题,有些地区出现了地方债务风险和房地产化倾向。

  此次云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加强主题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更加强化了管理工作,并提出了如下要求:

  第一,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建设城市公园,以及城市主题公园,以增加城市绿地和市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应该给予鼓励。但要严格控制主题公园周边的房地产开发,不得通过调整规划为主题公园项目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变相将主题公园与周边房地产开发,防范“假公园真地产”项目。

  第二,在生态环境保护敏感区域、景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开展主题公园建设,应严格依据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及历史文化保护相关法规,依法依规按程序建设。

  第三,各地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引导和规范,防止出现概念不清、盲目建设、模仿抄袭、低水平重复、房地产化倾向等问题,坚决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打擦边球的方式钻空子,将主题公园作为卖点,违背行业发展规律而导致经营风险。

  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