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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实现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全覆盖
  • 发布日期:2018-05-15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498

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截至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2388电话举报平台已完成升级改造;升级后的检举举报平台将六类监察对象全部纳入12388举报受理范围。

六类监察对象包括:一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据了解,今年以来,云南省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信、访、网、电、新媒介”举报平台建设,构建纵向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覆盖省市县三级纪委派驻(出)机构的“一纵三横”检举举报平台网络,实现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2388电话举报平台已完成升级改造;12388网络举报平台在204个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实现链接;6月底前省市县三级纪委派驻(出)机构举报电话将在“114号码百事通”实行全登记。

升级后的检举举报平台将六类监察对象全部纳入12388举报受理范围,实现了信访举报受理、分流、签收、反馈、监督、汇总、分析等各项业务网上运行,达到检举举报方便快捷、业务流程规范一致、监督制约严密高效、数据分析准确可靠、网络信息安全可控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运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检举举报,做到群众诉求有处反映,问题有处解决。

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对收到的每一个举报问题线索,都有专人处置、分筛分选,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转办或转送。举报件一经受理,工作人员会立即回复举报人,并告知转由谁主办,请他们耐心等待办理情况。办结后,会及时通过举报平台答复举报人。对收到的举报件,如果线索不具体,工作人员也会及时答复举报人,请其提供具体线索以便核查。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8566件(次),同比增长21%,其中署名举报增长55%。

记者 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