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正文
云南省委组织部: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 浏览手机
  • 发布日期:2018-05-08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694

开会玩手机、接打电话、会场里到处走动……今后这些行为会被通报批评甚至追责。近日,云南省委组织部面向各州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人事)处,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通知》明确,组织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纪律松弛的参会人员将被通报批评或追责。

不得无故长时间离场

《通知》进一步严明会场纪律,其中明确,参会人员要按时参会,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长时间离开会场。如果因临时紧急重大事项确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批准;未经批准提前离开会场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不得接打电话浏览手机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浏览手机,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在会场内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材料。与会议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会场。除紧急公文外,原则上不得在会场内传送文件。

参加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得擅自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或外传;在进入会场前要按照要求将手机等通信工具存放指定地方或交工作人员保管。

一般情况不得请假

会议的请假制度也在《通知》中再次强调。参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范围参会,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不得缺会、替会。因公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因病住院,陪同上级部门领导考察调研,参加其他重要公务活动等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请假。请假报告未经批准,参会人员不得缺席,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会。

纪律松弛人员通报批评

省委组织部还要建立和落实参会情况登记通报制度,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和机关党委(人事处)将定期对省委组织部各类会议的参会情况进行通报,对组织工作不力的单位和纪律松弛的参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记者 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