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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送备案即可经营!云南这18个开发区试点“证照分离”
发布日期:2018-04-12    来源:珠江网    浏览:1762

为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日前,云南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18个开发区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至今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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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明确,在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中,要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改革试点成熟做法。清理规范各类许可,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实际分别采用“直接取消审批、由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等适当管理方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由“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

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有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有关经营活动,且政府部门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

同时,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云南还要求试点开发区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

“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依法依规可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的,要坚决落实。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要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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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试点开发区名单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 (5个)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边境经济合作区 (4个)

河口边境经济合作区、瑞丽边境经济合作区、畹町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

三、开发开放试验区 (2个)

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勐腊 (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四、综合保税区 (2个)

红河综合保税区、昆明综合保税区

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个)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六、新区 (1个)

滇中新区

七、旅游度假区 (1个)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

八、跨境经济合作区 (1个)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春城晚报记者 宋金艳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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