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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整治培训机构 严查课上不讲校外讲行为 家长点赞
  • 发布日期:2018-02-27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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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举行的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的报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态度非常明确:“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这件事迟早要做,迟做不如早做,小修不如大修。”近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将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及竞赛活动的培训机构进行严格规范整顿。此次《通知》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力度堪称前所未有,不少举措都是首次提出。

严禁培训机构组织 中小学生等级考试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要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的概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专项治理分3个阶段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

●2018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

●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专项督促和检查工作

加快解决中小学生 课外负担过重问题

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今年要出台促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联合监管机制,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

《通知》发布之后,教育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同时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为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此次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将开展培训教师水平认证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博表示,根据50多家培训教育机构的请求,培专委还将开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水平认证》工作,通过对培训机构教师开展专业认证,不断提高民办培训教育行业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全面提升培训教育行业教师师德素养。并搭建培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行业的诚信服务、信息公示、收退费管理、消费者权益保障等相关服务。

 深受“留一手”老师之苦

“有多少学校的‘留一手’老师在校外办学,学生和家长深受其苦!敢怒不敢言!是该整治了!”

“希望真能实现,有个规范的市场环境,不要无疾而终。”

“还教育一片蓝天,还孩子一个快乐童年。”

“其实我们也希望给孩子一个轻松一点儿的成长空间,但现在社会竞争这么激烈,不报培训班,心里都没底。《通知》希望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但归根结底还是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导致校外培训的火爆,在规范校外培训的同时,打造更多优质的学校是我们更期待见到的。”

 如投重磅炸弹 行业面临洗牌

一名昆明资深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分析,教育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将给目前的校外培训机构带来新一轮的洗牌。

“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在办学场地、教师数量、专职教师数量、注册资金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如果按这一标准来划分,昆明绝大多数机构都在被整治范围内。”该负责人表示,《通知》对规范市场环境来说如同一枚重磅炸弹,之后对于校外培训、教师在外兼职都会有“冷却”作用,但效果究竟如何,还待观察。

各地做法

上海:设置准入标准

构建制度体系,出台《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流程、名称设置、场地面积、师资队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材使用、教学点设立、收费管理等作出细化规定;提出禁止性要求,严禁拔高教学要求、抢赶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不得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

成都:7方面专项整治

成都市政府出台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规范准入门槛;主动联合公安、民政、工商发布公告,就无证办学、虚假宣传、安防隐患、违规赛事等7个方面内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南昌:杜绝跨年收费

建章立制,明确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申办材料、重要申办指标等,就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布局选址、规划设计、机构设置、教师配备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按照学生就读时间等因素设置退费比例,杜绝跨年度收费。

记者 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