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被查,却说是嚼槟榔所致,是真的吗?槟榔:这锅我不背!
11月12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法荫线9公里900米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21时20分左右,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想执勤点驶来,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随即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进行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已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然而,该驾驶员却否认自己饮酒,声称自己只是嚼了几颗槟榔!嚼槟榔能测出酒驾?这显然不可能,槟榔也不愿背这锅吧!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驾驶员承认,自己喝了一杯杨梅酒,自认为没事,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却不想,遇到了执勤民警。经查,该驾驶员名叫艾某,开车时,一直在咀嚼槟榔,被民警查获,便想“嫁祸”槟榔,逃避酒驾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暂扣了艾某所驾车辆,告知艾某,15日内到阿岗派出所接受处理。
11月27日,艾某来到派出所,当得知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罚款14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时,后悔莫及!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