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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交警扎实管好共享单车 助力城市文明提升行动
  • 发布日期:2024-11-25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3282

为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管理,有效减少共享单车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提升城市形象,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扎实管好共享单车,助力城市文明提升行动。

9月27日,交警大队组织松果、青桔2家共享单车负责人、安全员到罗平县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辖区十大隐患路段、法律法规宣传、安全出行提示、面对面教育、完善建立企业台账等方式,管好新业态企业从业人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文明交通行为导致的事故风险。11月15日,交警大队组织辖区松果、青桔两家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召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以座谈的形式通报了2024年以来涉及共享单车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情况,解读了最新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规定,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管理,新增车辆必须按规定登记注册,及时更换破损车辆,减少安全隐患。加强自身法律法规学习和交管部门沟通联系,从技术手段方面预防未满16周岁群众驾驶车辆,提示驾驶人有序停放车辆。增加城市道路巡逻频次,及时纠正乱停乱放车辆,带头发挥示范作用。抓住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契机,与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好共享单车企业实地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勿购买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主题劝导融入日常勤务,加强对共享单车路面劝导提示,加大对共享单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员等显性交通违法劝导,及时纠正,现场普法,引导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抓住集中夜查、摩托车整治契机,强化路面共享电动车路检路查,严厉查处饮酒后驾驶共享电动车、未满16周岁驾驶共享单车等交通违法,减少路面安全隐患。

同时,抓住驾驶群体,强化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为重点,组织警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引导中小学生牢记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红线,减少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共享单车上路行驶或违法载人突出隐患。以企事业单位职工为重点,抓住文明培训宣讲活动契机,做好辖区公职人员交通安全提示,叮嘱公职人员群体驾驶共享单车时各类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