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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里的“灭火员”
发布日期:2024-11-01    来源:珠江网    浏览:1692

那是霜降的前几天,傍晚天气已经转凉,但倘塘法庭却因为当事人的拥挤和争论而透露着一丝燥热。这个因为“火”而引发的案件,此刻也积蓄满了当事人的火气。当事人老阚一家和老徐一家既是邻居也是亲戚,2024年4月14日下午,老阚家靠近老徐家的猪圈意外起火,火势蔓延烧到老徐家的房屋,双方便为赔偿问题起了争执,最终老徐一家诉至倘塘法庭,由胡娇法官承担“熄火解纷”的重任。

争执不下的火灾损失

收到案件后,胡娇便和大家聚在一起研讨,“情况复杂,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不下,双方对毁损情况及金额争议较大。”胡娇向派出所了解了之前调解的情况和症结,走访了消防部门明确起火原因及经济损失等,又与当事人详细沟通掌握各自诉求。在对矛盾核心有了初步的判断和了解后,胡娇对案件处理有了明确的方向,便通知双方来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给当事人一个倾诉和倒苦水机会,也是给我们办案一个查明‘火源’的契机。”在双方的争执中,胡娇发现当事人情绪的重要导火索是对火灾损失价值的争议,也基本认定这大概就是之前多次调解不成的原因。

“房子只是被烟熏黑,稍微修补一下就能住,家电家具都是旧的,值不了几个钱,他喊我赔28万,纯粹是漫天要价”,老阚气愤地说。“房子是没烧掉,但墙面都脱皮了,里面黑漆漆的,家电也被烧烂了,我要他赔这点钱不为过”,老徐也不让步。

两头劝的工作并不容易,经过几番劝说双方都不退让,胡娇从情理法的角度给双方分析,“两家是近邻又是远亲,此次火灾也是无心之过,如果实在调解不了,只能通过鉴定确定损失,但鉴定费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诉前调解成功,不仅能减少双方损失,也无需缴纳诉讼费”。最终,双方在权衡利弊之后,都同意互相让步尽量调解,避免鉴定再扩大损失。

明火之下还有隐患

眼看事情有了一定转机,原以为双方很快能就赔偿金额问题达成一致,结果老阚的话给她泼了一盆冷水。“这些钱要我家赔也可以,但是以后我家那个走廊再也不准他家的人走。”双方再次陷入了争执。走廊,胡娇捕捉到了这样一个信息,难道在火灾赔偿的背后,双方还有其他因为通道而累积的矛盾?

原来老徐的房子是从老阚家买过去的,两家在一栋房子的左右两侧,共用一条走廊及一个楼梯一道大门,胡娇又向双方进行核实,发现这条通道虽不是老徐家进出的唯一道路,但一旦被人为限制,将会给老徐家带来巨大的不便,长此以往,双方矛盾只会更深。

 “今天处理的是火烧房子的事,为什么要牵扯通道的事情?通道这些年都是可以通行吗?双方是要拆旧房建新房吗?”面对胡娇的层层盘问,双方表示这些年都可以通行,没有为通道发生过争执,现在也都不会对房子拆旧建新。老阚当年和老徐关系好,低价将房子卖给了老徐,老徐只付了6千房款,这次失火之后老阚一家原本也认可要给老徐家一些赔偿,但最开始老徐索要赔偿金额太高,再想到他家还欠着自己房款,自己又控制着对方进出家门的“命脉”,老阚就说什么也不愿意赔了。

找到根源调解灭火

了解到这些事实后,胡娇告知双方,只要证据充足、于法有据,法庭要判决这个财产损害赔偿的案子并不复杂,但一纸判决并不能解决双方存在的根源性矛盾,反而让问题长期存在,对谁都没有好处;同时,她也劝告两家方便别人也是方便自己,双方多年来为通道没有矛盾,应当继续维持现状方便通行。

在释法说理之后,双方的怒火终于有了理性的压制,堵在心里的火气也逐渐变为和气,均表示不再为通道纠缠,愿意听法官的建议。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由老阚一个星期内赔偿老徐4万元。下午七点半,尽管外面天已经黑了,但大家都露出了笑脸,调解结果双方都很满意,都感谢胡娇法官尽职尽责和耐心细致的调解。

调解达成了协议,胡娇还牵挂着赔偿金履行的事,反复交代老阚要按期履行。一个星期后,老阚如约将4万元支付给了老徐,还将履行情况主动告知了法庭,这起火灾引发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我总是和当事人说,要珍惜每一次调解机会,因为法律程序越往后,给当事人带来的时间、精力、金钱的损耗越大,没有人可以保证一定能承担司法程序的后果,而调解是为数不多让双方都有余地的环节。”每一次和当事人沟通,胡娇法官都会说这样一句话,耐心、用心,是她这句话的出发点和归宿,周而复始,直至把案件办到百姓心坎中。

如我在诉,是专业术语对她的评价,案件的“灭火员”是法庭其他人对她的评价,而用当事人的话来说就是,我听胡法官的。

通讯员:高靖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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