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到派出所办理业务,结果,忘记自己喝了酒,被民警“逮”个正着!
10月29日16时许,张某因驾驶证丢失,驾驶摩托车到罗平县公安局鲁布革派出所补办驾驶证,而民警在与张某交谈时发现,张某身上散发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民警随即打开执法记录仪,询问张某是怎么来的派出所,张某如实回答,是驾驶摩托车来到派出所,车就停在派出所门口。民警询问张某,是不是喝酒了。此时,张某神色慌张立即否认自己喝酒。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张某进行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事实面前,张某才承认自己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原来,当天,张某到鲁布革乡三江口村吃酒席,饮了酒,回家时,想起自己的驾驶证丢失,便驾驶摩托车到派出所补办驾驶证,却忘了自己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按照规定,张某被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补办出来后,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通讯员: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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