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入实地调查阶段以来,普查队员坚持“应查尽查、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工作原则,严格遵循详尽的普查工作清单、既定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循序渐进推进普查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4个乡镇(街道)的复查和新文物点工作。
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罗平县普查队伍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运用数码相机、rtk等设备开展勘查、拍照、测量、定位等工作,对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采集和登记。以村(社区)为网格,采用走访、座谈等方式,积极询问新的文物线索,发现新的文物点。截至目前,全县已复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36处,调查新发现的文物28处。
下一步,罗平县“四普”领导小组将强化实地调查进度及质量把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普查对象的数据采集、整理录入等工作,健全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确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文:杨丽萍 侯刚 图:何磊 张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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