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反馈会议,在前期执法检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剖析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促进《条例》的有效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杨经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缪应虎作检查《条例》的情况报告及建议,市政府副市长海建才汇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条例》实施近一年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推进健康曲靖、平安曲靖和法治曲靖建设,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完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风险管控,科学分析研判,下足“绣花功夫”抓好《条例》实施。
会议强调,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撰写高质量的检查报告,把好审议关,继续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得到真正贯彻落实,为平安法治曲靖建设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