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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4-09-29    来源:珠江网    浏览:8083

9月29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会议,旨在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杨经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琼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从华参加会议。

《条例》是云南省首部精神卫生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州(市)级首部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的地方性法规。为确保《条例》在执法实践中不落空、不走样、不变形,有效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会议强调,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具有很强的制度性、规范性、程序性和权威性。此次执法检查要精心准备,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执法检查针对性;要创新方式,增强执法检查的科学性;要监督整改,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要高质量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推进法治曲靖、平安曲靖、健康曲靖建设。

会上,专家就《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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