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醉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冲动之下,打了对方一巴掌,结果,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月31日凌晨0时许,罗平县公安局腊山派出所接到报案,在红场院金花玉湖附近,郭女士被不认识的男子打。接到报案后,腊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立即展开全面调查。经查,当天凌晨,郭女士到金花玉湖广场接朋友回家时,刚好看见一男子正在纠缠自己的朋友,于是,上前喊朋友随她回家。然而,该男子却阻止郭女士带朋友离开,双方遂发生口角,男子便打了郭女士左脸一巴掌,导致郭女士受伤。民警将郭女士安排到医院治疗,将男子传唤至腊山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男子名叫王某,现年30岁,家住罗平县罗雄街道新寨村委会,其如实陈述了因酒醉冲动,打了郭女士一巴掌的违法行为。郭女士经医院治疗痊愈后,民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化解了双方矛盾。9月18日,按照相关规定,王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饮酒一定要适度,切勿让酒精控制了自己的理智,避免因酒后冲动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