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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听证+院坝普法” 富源检察听证听到“田地间” 普法普到“村旮旯”
发布日期:2024-09-06    来源:珠江网    浏览:6811

近年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时有发生。为守护自然界的瑰宝,确保司法公正透明,近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就陈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在富源县十八连山镇箐头村委会举行公开听证。参与人员包括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还邀请了部分村民代表旁听。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由富源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通过全面审查和深入调查发现,陈某某采伐兰花的主要目的是移栽观赏,且数量较少,案发后被采伐的兰花成功育苗后已经移栽至十八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陈某某的行为虽然触犯了刑律,但其主观恶性较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综合考量后拟对陈某某不起诉。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说明了对陈某某拟作不起诉的依据,并现场训诫教育,陈某某亦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以此为戒,积极投身于生态保护行动中。参会的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经过认真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后,检察官组织村民进行院坝普法,发放宣传手册,介绍我县常见的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并告知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切勿以身试法,切勿因无知而触犯法律。

通过“上门听证+院坝普法”模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实做深做细检察听证工作,以检察机关迈出的“一小步”,实现服务群众的“一大步”,努力让老百姓身边的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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