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持续保持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加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5月13日,阿岗派出所民警在罗平县法荫线1公里900米路段开展执勤执法,17时46分,一辆小型轿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随即将车辆拦下检查。却不料,民警刚一靠近驾驶员,就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精味。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进行检测,结果为187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经查,该车驾驶员名叫张某,35岁,男,家住罗平县阿岗镇法郎村委会,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告知张某15日内到阿岗派出所接受处理,并采集张某血样送检。血样经检测,结果为212.4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7月24日,经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8月25日,张某被送至罗平县公安局看守所羁押。警方提醒,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后悔莫及!
(通讯员 :刘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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