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妇女互殴,结果,四人均被行政拘留!民警提示,打架成本高,动武之前要三思,遇事先冷静,想想到底值不值!
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罗平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切实履行“主防主控主打”职责,紧盯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7月22日9时38分,板桥派出所接到报案,在板桥镇老烟站旁,有人打架。接到报案后,板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现年34岁的王女士,与现年57岁张女士(化名)同在老烟站旁开铺子,当天早上,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分别到对方店内,对店内商品进行打砸,继而,王女士及母亲骆某与张女士及儿媳保某发生互殴,造成4人不同程度受伤及商品部分受损,民警安排四人到医院治疗。4人治愈后,民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化解了双方矛盾,相互进行了相关赔偿。
8月29日,王女士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张女士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对其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骆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保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因双方均要看守店铺,4人分批次送到罗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