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在曲靖市马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办理贷记卡,截止2024年8月25日,已逾期3期(含)以上,现予以公告催收,请表中人员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社清偿下述逾期债务及公告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债务。对拒不履行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我社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人员在曲靖市马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办理贷记卡,截止2024年8月25日,已逾期3期(含)以上,现予以公告催收,请表中人员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社清偿下述逾期债务及公告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债务。对拒不履行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我社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