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拟出台措施支持涉农平台发展 择优评选本土电商平台 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支持
8月19日,云南省数据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涉农平台经济作用赋能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由推动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持续较快增长等8个部分组成,包括择优评选市场化运营好、产业带动力强的本土电商平台,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支持。
《措施》第一部分提出,推动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持续较快增长,并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模式,推动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力争三年翻一番。其中,对升规纳统且网络零售额规模达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5万元;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10万元;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15万元;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20万元;达4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25万元;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每家支持30万元。
第二部分提出,提升平台商户持续经营能力,包括要为平台商户提供服务、帮助改进销售决策和调整产品结构,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云南省涉农平台经济贡献企业”评选。对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经过评选认定,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给予每家20万元资金支持,形成案例在全省宣传推广。
第三部分提出,加快培养实用电商人才,包括要编制教材、建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强化赛事激励。
第四部分提出,鼓励电商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包括要提升现有建设水平、引入专业性运营团队和打造电商产业园区生态。其中,择优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支持,形成案例在全省宣传推广。
第五部分在提高农产品物流集约化水平方面,提出要加快推进昆明、曲靖、德宏(瑞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动邮政、供销、快递等物流资源整合,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实现物流基础设施共享。
第六部分在支持区域平台企业特色化发展方面,提出要打造专业化平台,支持平台企业下沉供应链,发展订单农业、共享农业等新业态,包括开展平台典型案例评选,优先支持申报国家优秀案例和扶持项目。择优评选市场化运营好、产业带动力强的本土电商平台,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支持。
第七部分在提升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方面,提出要加强“云系”“滇牌”农业品牌建设、提升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水平和加大“绿色云品”宣传推广力度。
第八部分在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方面,提出要打造涉农系列IP,发展绿色云品直播业态、开展特色营销活动和赛事活动。
《措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包括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省融信服平台应用、大力发展新业态、提升质量标准等。其中,在业态发展上,《措施》明确,支持平台企业下沉供应链,提供农产品生产端数字化服务,打造“供应链+电商”“生产基地+电商”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共享农业等新业态。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设“乡村振兴专区”,推进公共数据与平台数据融合应用,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首席记者 廖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