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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这个骗子!” 到 “太谢谢你了!”陆良检察官为被骗群众追赃挽损获点赞
  • 发布日期:2024-07-23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4552

  “我这个被骗的钱今天已经收到了,我非常感谢你们!太谢谢了!为你们点赞!”


  近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秉持“小案件大民生”理念,积极能动履职,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3名被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有力守护了群众的“钱袋子”,获得群众的点赞与好评。

   2023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资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接收犯罪所得资金。经查,资某某提供的银行卡转入资金系被害人张某、陈某某、李某某被电信诈骗后所转入资金,犯罪嫌疑人资某某通过配合刷脸转账、取现的方式将资金进行转移,从中获利500元。

  本案案情简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有转入资金均已查明被害人,若仅简单办理一诉了之,被害人的损失将难以挽回。为最大程度追赃挽损,尽可能减少被害人的损失,承办检察官主动履职,多次联系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阐明案件事实、犯罪情节以及主动退赃退赔对案件处理的影响,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答应退还被害人的损失。

  做通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后,承办人立即联系被害人确认退赔信息,本以为水到渠成,没想到却一波三折。由于被害人遭遇诈骗后戒备心理较强,在联系过程中,检察官也被当成了骗子,甚至不愿进行沟通,但检察官并未放弃,多次通过办公座机、个人手机拨打电话、发送短信进行解释,联系被害人所在地派出所确认身份,最终打消顾虑,顺利将款项退还至被害人账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件民生案件。下一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更加主动地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以能动的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治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民生案件中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法治温度。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出借、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因为这极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而触犯法律或者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