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定点帮扶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确定全省2024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云农办通〔2024〕4号)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国乡振发〔2023〕4号)要求,现将曲靖市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曲靖市2024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执行省级标准,收入方面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700元为监测底线。
二、认定监测对象要进行综合研判。监测对象的认定是一套综合体系,综合研判时,要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的突出困难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统筹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农户自主应对能力。
三、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常态化动态监测要求,扎实开展“一月一排查”,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稳定消除风险,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中共曲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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