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堑,长一智,可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这不,一男子一个半月前,刚因为再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竟还有勇气第三次酒驾上路。不得不说,这驾驶人真是太“执着”!
6月11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茶山至河格0公里600米路段处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1时30分许,一辆小型轿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却不想,刚一靠近驾驶人,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民警随即利用酒精检测仪现场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为96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经查,驾驶人姓陈,54岁,家住阿岗镇海马村委会,2023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金19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4年4月,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金1900元、行政拘留7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规定,民警依法扣留陈某所驾机动车,并带至阿岗中心卫生院提取血样待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