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作为降低风险、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经营效率的重要支撑,是银行实现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诉讼清收作为资产保全的“最后手段”,常常面临司法资源不足、执行周期长的困境。为进一步拓宽不良资产处置的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建设富源县信用环境,富源县联社压实自身社会责任,自2023年6月开始,富源县联社主要领导积极与富源县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富源监管支局(原中国人民银行富源县支行)对接筹备设立富源县“金融共享法庭”。经过近一年的努力,2024年4月24日,富源县金融案件执行座谈会暨金融“共享法庭”启用仪式在富源县联社8楼大会议室举行,“金融共享法庭”在富源县联社营业部二楼正式挂牌启用。
富源县“金融共享法庭”的启用是富源县联社与法院、监管部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推进金融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大举措。作为金融纠纷案件的“专用法庭”,“金融共享法庭”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夯实金融审判质效,为实现富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在富源县金融案件执行座谈会上,富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良斌对长期以来富源县联社为“金融共享法庭”挂牌落成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并对富源县金融业在金融纠纷处置工作方面提出建议,一是富源县各金融机构要同县人民法院建立良性互动,进一步凝聚双方共识,充分认识开展法院与金融机构合作对于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改革、助推更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积极构建“集中管辖+专业审判”模式,不断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充分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成果,推动金融“共享法庭”与线上解纷平台深度融合。三是要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诚信环境,积极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多措并举深入群众身边进行普法宣传,加深群众对金融法规和金融政策的了解和认识,增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自觉性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富源监管支局局长筹备组组长许斌指出,“共享法庭”的挂牌成立,其目的是借助富源县金融监管机构与司法部门的力量,发挥行业协同联动的优势,积极打造多部门、多行业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维护金融市场公平有序的局面。力图实现以有限的司法手段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案件纠纷不断提高需求的体现;是非诉调解与实事简单案件快速诉讼相结合的高效化载体。
富源县联社党委书记、拟任理事长张涛对县人民法院、县监管支局长期以来对富源县联社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激。张涛指出,“共享法庭”作为富源县金融纠纷化解的新高地、不良资产处置的新平台、信用环境建设和金融稳定的新关键,富源县联社将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共享法庭”金融纠纷化解新机制的积极探索者和践行者,充分发挥“共享法庭”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优势,与县人民法院、县监管支局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内加强联动配合,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化解金融纠纷、建设富源县信用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讯员:李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