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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检察公益诉讼治理效能 沾益检察院有“妙招”
  • 发布日期:2024-03-20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5112

 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和人民美好生活,紧盯公益诉讼突出问题,发挥司法理念、司法价值的示范引领作用,采用“四融”工作法构建多维立体的公益保护体系,推动行业性、系统性公益损害问题解决、助力诉源系统治理、促进标本兼治。

一、融合诉源治理“之制”

珠江是中国第三大河流,发源于曲靖市沾益区,沾益是滇东北的水塔。跨区域一体化联动。围绕“一水滴三江、一脉隔双盘”珠江源生态保护圈,在曲靖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指挥下,与麒麟、马龙、宣威、会泽等检察机关建立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通过联合巡河等解决区域案件办理中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协作、联动治理等问题。在办理“南盘江”跨区域治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借鉴万峰湖治理办案经验,全市检察机关“一盘棋”,流域途经地同步开展现场勘查、立案、听证、检察建议制发等工作,该案入选最高检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法检协同推进。与法院等单位突出重点、综合整治、修复补偿达成共识,共同做好珠江源生态安全屏障保护、海峰湿地保护修复、沾益工业园区环境资源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形成“水岸同治、尺度统一”的生态修复保护格局。如办理的涉“长江十年禁渔”环境公益诉讼案,与法院联动巡回审理,附带民事部分成功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确保了生态环境的补偿修复。与政机关全方位协作。与公安机关、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林草等行政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实施意见》、《河长+林长+检察长合作细则》,解决线索移送、办案配合、工作联系等问题。通过“河(湖)长+检察长”制办理了白浪河、新排河碍洪建筑行政公益诉讼案,拆除了侵占河堤的建筑物,保证了河势稳定和泄洪通畅。“四大检察”无缝衔接。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制定《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办法》,一体推进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保护格局。如办理的陈某某、蒋某某非法占用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系刑事检察部门在提前介入中发现并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督促修复,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恢复植被16.95亩。

二、融强诉源治理“之力”

在办案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寻求社会助力,健全由12家单位、20名社会人士组成的实用性、专业性社会支持体系。向志愿者借力。邀请“益心为公”“公益诉讼观察员”作为公益诉讼信息收集员、情况观察员等,组建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收集信息20余条、协助办案6件,实现公益诉讼区乡社区三级网格“信息全覆盖”。向代表委员借力。建立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公益诉讼检察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研讨3次、公开听证3次、视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次,畅通联系群众的常态化代表委员“联络路径”。向专家学者借力。聘请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的7名行业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对专业问题把脉开方,参与案件研讨2次,构建检政企律协同共治的“参与性公益诉讼”。

三、融实诉源治理“之实”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多维协同强实效。与法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协同共治,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联合巡河20次、现场勘查103次、诉前磋商5次、召开圆桌会议5次、发现线索20条、修复耕地林地50亩、督促落实公益性修复赔偿金26.45万元。全面审查提质效。全面核实、综合考量具体受损公益及损害的源头结症,并从民事修复、行政监管、刑事制裁、检察建议等角度“对症下药”。办理的晏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对行为人刑事制裁的同时督促其对破坏的耕地4.41亩修复并复耕、向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类似问题的解决,在修复地建立了警示教育点。常态化“回头看”增实效。把“回头看”贯穿公益诉讼全程,防止回潮反弹。对行政机关整改情况进行亲历性调查,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回头看”150件次,2023年对经督促后仍未整改到位的1件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古村落松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得予整治。

四、融显诉源治理“之效”

坚持“寓治理于办案之中”,运用“治理之眼”审视监督办案。教育示范基地促进生态环境共同体建设。在珠江源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示范基地”、沾益松林传统村落设立“生态环境共建点”、沾益德泽设立“耕地资源保护警示教育点”,构建了点线面的公益修复保护示范基地,周围的生态环境秩序向善向好;环境法治教育培育生态文明意识。共开展案例宣讲10次、现场庭审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公开听证3次、播放微视频3期,受众人数达到1万余人,群众公益保护观念日益养成。公益保护合力发挥示范引领辐射效应。积极构建公益诉讼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模式,通过发布办案数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法律监督专项报告等方式,发挥司法办案社会治理“晴雨表”作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3次,建立环境资源、自然资源、食品药品保护制度2项,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触到生态环境逐渐变好、绿水青山就在眼前,美好生活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