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30日,是珠江流域禁渔期。3月7日,罗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与草原局、鲁布革乡人民政府联合,在鲁布革乡开展禁渔宣传活动,全面落实珠江禁渔制度,维护渔业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
民警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告知群众,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积极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粘贴告知书,向群众宣讲禁渔期有关法律法规,告知群众,禁渔期间,所有的自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呼吁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渔业资源监督和保护中来,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深入宣讲非法电鱼的危害,电鱼是灭绝性的捕捞行为,也是对鱼类危害最大的一种非法捕捞方式,电鱼不分种类,不管大鱼、小鱼都被电死,水域内的鱼类不能恢复,造成鱼类资源衰竭甚至灭绝,从而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存环境的平衡。一时兴起去电鱼,既破坏了生态环境,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极大损害,更是让自己承担起了法律责任。
当天,共出动宣传员2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8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条,取得了良好效果。罗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严打严查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守好罗平县珠江禁渔防线。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