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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医保局“四坚持”推进医保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24-03-05    来源:珠江网    浏览:3411

宣威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扛牢职责使命、回应群众期待,围绕医保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运行机制,真正做到依法参保、依法治保、依法护保,守住安全底线。统筹推进医保法治建设与医疗保障事业相结合,在“四个坚持”上动真格,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全面推进医保领域依法行政和医保法治建设工作。

坚持全局工作法治化 。抓“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医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同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领导干部学法自觉,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学习培训,加强督促检查评估,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时效性,防止形式主义。通过党组中心学习、党支部学习、医保讲堂、“学习强国”等多种途径开展理论学习,并贯彻到法治医保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023年组织上党课9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11次,党支部集中学习16次,开展医保讲堂5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8次。 

坚持法治建设规范化。严格依法决策,在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集体审议,提升决策和执法的科学性,提高案件质量。同时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全面推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全年涉及行政处罚共计45例,其中2例因违法情节轻微,且主动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给予其警告处理,充分执行了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机制。

坚持监管服务优质化。优化监管方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利用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社会监督员力量、智能监控大数据监管等手段,通过“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精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医保行政执法行纪、行刑衔接机制,实现问题线索信息多部门共享,促进监管结果的协同运用,提高监管效能。2023年宣威市辖区内共有定点医药机构766家,其中,公立医院29家稽核检查40次、民营医疗机构11家稽核检查19次、定点零售药店364家稽核检查627次,稽核覆盖率100%;稽核村卫生所(室)347家稽核检查353次,稽核覆盖率100%;作出停网整改定点零售药店30家、终止服务协议10家,协议处理违规医药机构405家,行政处罚4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参保人“不当得利”诉讼案件3起,移交宣威市公安局涉嫌犯罪3人,移交乡镇党委处理村医违规行为7件;追回基金、违约扣款及罚款合计1092万元。

坚持普法宣传经常化。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开展医保知识竞赛、“走基层、办实事”现场宣传等方式,宣传解读医保法律法规,实现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全覆盖,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2023年度,宣传活动共计制作海报800份,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受众人员达2800余人。


通讯员:刘如意 黄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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