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有效利用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手段,形成高压震慑,推动隐患整改,现曝光11家火灾隐患单位。希望被曝光的隐患单位积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如下:
麒麟区
单位名称:云南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财富中心)
存在隐患:
1.4栋一楼安全出口锁闭;
2.4栋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3.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
4.消防电话联通不正常;
5.消防控制主机存在故障点;
6.5栋1楼手动控制器未保持完好有效;
7.5栋火灾显示盘未保持完好有效;
8.电线桥架未封堵。
沾益区
单位名称:曲靖市欣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控制室未保持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2.楼顶试验消火栓压力表损坏;
3.楼顶试验消火栓放水试验未能启动消火栓泵、稳压泵;
4.擅自停用消防水泵房消火栓泵、喷淋泵控制柜;
5.楼道内堆放杂物;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主机存在故障点未处理。
马龙区
单位名称:曲靖市马龙区馨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园壹号)
存在隐患:
1.消火栓无水,接口未保持完好有效;
2.水泵房未配置灭火器;
3.湿式报警阀未保持完好有效;
4.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5.排污泵未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控制室未保持2人值班;
7.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8.楼顶试验消火栓未保持完好有效(无水);
9.部分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
10.末端试水无压力(未保持完好有效);
11.部分电动车停放不规范;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宣威市
单位名称:宣威市金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龙州湾)
存在隐患:
1.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4.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5.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
6.屋顶试验消火栓开启稳压泵无动作。
7.1栋25至28层疏散楼梯间被占用;商场二层、三层登康店外、四层疏散楼梯被堵塞占用。
8.1栋28层、27层、21层04户旁电梯井堆放杂物。
9.地下室负一层、负二层、1栋25至28层电梯前室和疏散楼梯间感烟探测报警器防尘罩未取。
10.1栋24层、27层疏散楼梯间室内消火栓水枪缺失。
11.负一层地下室电梯前室、1 栋25至28层、3栋21层至28层、1栋16层常闭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12.1栋1201、1001门口排烟口被遮挡。
13.3栋24层电梯前室送风口被封堵。
14.负一楼配电室入口附近,消火栓配水干管管道蝶阀关闭。
15.商场五楼配电室堆放杂物。
16.商场一至五层防火卷帘下堆放货柜,物品阻碍防火卷帘正常开启。
17.商场一至五层中庭摆放货柜物品。
18.现场询问两名商场员工不会使用软管卷盘。
19.商场配电室、风机控制柜未通电。
20.商场电梯前室设置为员工餐厅。
21.商场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
富源县
单位名称:富源县第六幼儿园
存在隐患:
1.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2.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
4.部分电线未穿管保护。
罗平县
单位名称:罗平县世纪新佳生活超市
存在隐患:
1.测试超市内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消火栓泵不能自动联动启动;
2.超市内开关(插座)旁摆放易燃可燃物,但未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师宗县
单位名称:师宗县卓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该场所仅有一个安全出口,设置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陆良县
单位名称:陆良家家福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疏散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
2.超市内所有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全部达到报废年限,部分灭火器软管老化且采用塑料扎带捆绑软管影响正常使用;
3.超市一至三层,吊顶及墙面电器线路未按要求进行穿管保护;
4.超市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存在上锁的情况;
5.室内消火栓供水管道不应采用PVE塑料管。
陆良县
单位名称:云南万家灯火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室外消火栓无水,室外消火栓标识有误;
2.消防控制室内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备用电源无法使用;
3.消防通道被摆放的电动车自行车占用;
4.9栋楼顶试验消火栓压力不足,楼顶稳压泵停用;
5.9栋地下电动车停车场与疏散楼梯间连通,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6.8栋消防水泵房内喷淋消防泵无法联动启动。
会泽县
单位名称:会泽县蓝天幼儿园
存在隐患:
1.建筑第四层设置为儿童活动用房;
2.每个楼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3.部分疏散指示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4.四层遮挡疏散指示标志;
5.灭火器灭火级别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且四层灭火器箱内无灭火器;
6.一层外墙窗户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灭火救援;
7.部分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
经开区
单位名称:曲靖开发区维爱网咖
存在隐患:
1.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2.网吧二层外窗设置铁栅栏。
消防安全小课堂
三合一场所相关规定
根据《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六十一条规定: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 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疏散通道、疏散标识、安全出口相关规定
根据《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电气线路敷设相关规定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遮挡消防设施、设备相关规定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装修建筑材料使用相关规定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