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有困难的群众可以申请救助,有困难找民政。”“阿姨,我们来看望你们,你们有困难告诉我们,我们会尽力帮助你们的……”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罗平县民政局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全力推动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把党和政府对各民族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时时牵挂,转化为就在身边、可知可及,高效便捷的社会救助服务,奋力共促中华民族一家亲。
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完善社会救助准入条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强化急难救助,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实施“先行救助”,全面落实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政策规定,对存在重大困难的群众,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按时推送发放数据,各项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有序发放到位,切实满足困难群众需求。2月,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7452人,发放救助资金1071.24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2495人64.34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人服务补贴1173人5.86万元,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基本生活费186人20.15万元。
开展慰问和关爱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对全县各乡镇(街道)部分困难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众活动,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倾听困难群众呼声,传递暖心关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今后,我局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政各项工作的主线,将持续从为群众办实事的角度出发,针对各民族不同人群,提升‘民生温度’,增加‘幸福厚度’。”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说,将用更多更实的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各民族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讯员:黄改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