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医保局坚持制度、培训、监督“三强化”,以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效能为抓手,探索经办治理新机制,推动医药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助力医保基金监管提质增效。2023年度,全市稽核检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38家96次,门诊定点医疗机构362家414次;稽核检查定点零售药店364家1117次;处理违规医药机构405家,追回违规基金864.93万元。
强化制度管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制度,提升基础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两定”机构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医保监管全过程透明化,促进医保医疗同向发力,推动医保服务水平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建立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强化培训管理。宣威市医保局党组全面加强“清廉医保”建设,将医保基金监管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提醒谈话等内容融会贯通,打出“组合警示拳”,形成系统集成、协同发力的教育链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定期开展“两定”机构医保政策、信息技术操作、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等培训,大大提升了医保工作人员政策掌握程度和业务素养。搭建与医药机构的交流平台,将管理视角主动迁移至医药机构,形成医保和医药机构良性互动的局面,强化对定点申请、协议签订、日常管理、协议处理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督,提高工作的协同联动性。曝光典型案例常态化,将警示教育与业务培训同步推进,相得益彰,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警示教育作用。
强化监督管理。严把定点、履约、处理三道关口,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健全协议管理退出机制,完善协议文本修订机制。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为总抓手,依托“三位一体”综合监管体系,采用飞行检查、智能监控手段加强对“两定”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规范定点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员基本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推进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监管横向联动,关口迁移,主动出击,由事后审核向事前提醒、事中控制延伸,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覆盖。切实压实责任,做实监管举措,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全力推动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