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本该吸取教训遵法守规,然而,偏偏有些人再次饮酒“以身试法”。这不,12月25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便查获这么一名违法男子。
当晚,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开展“冬春攻防”夜查酒醉驾行动,21时26分许,一位驾驶人驾驶无牌三轮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同时,该货车车厢内装有秸秆,在蓬松的秸秆上竟然还乘坐一名女子,十分危险!执勤民警立即示意三轮汽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车男子名叫陈某,现年55岁,家住阿岗镇阿格小寨村,他和妻子驾驶车辆去田地里拉秸秆,妻子便坐在蓬松的秸秆上,随车身摇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而且,该三轮汽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同时,执勤民警闻到陈某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经对陈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进一步核查,又发现陈某于2022年6月,便因酒后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被查处,没想到陈某不知悔改,时隔一年,再次酒驾被查!
执勤民警对陈某进行安全教育,讲解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违法载人的危害及二次酒驾的法律后果,陈某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