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沾益区正式印发施行《曲靖市沾益区河湖管理保护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
《曲靖市沾益区河湖管理保护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适用于设有区级河长和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河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发现在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内新出现的乱占、乱建、乱堆、乱采,在河湖库渠内电鱼、炸鱼、毒鱼,向河湖库渠内直排或偷排污染物影响河湖水质,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等行为均有权通过电话、书信、来访、邮件等方式向区河长办举报。有奖举报只受理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注明本人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情况。
举报奖励工作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对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规定的举报事项,根据举报的违法行为严重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给予30—2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办法(试行)》的施行,将为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发动社会和群众对河湖保护治理进行监督,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河湖水环境治理保护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排除重大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影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具有重要意义。
举报电话:0874—316556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通讯地址:曲靖市沾益区东风东路94号(曲靖市沾益区河长制办公室),邮编:655500;
电子邮箱:zyhzb2017@163.com。
通讯员:朱翰森 禄永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