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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万投资款有着落了,看曲靖检察机关如何为投资人“正名”
  • 发布日期:2023-10-24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3749

珠江网讯 “我以为这262万投资款真的打水漂了,法院打了三年官司,让我精疲力尽,作为一个身体有缺陷的残疾人创业如此不易,让我对营商环境也产生了质疑,感谢曲靖市检察院承办检察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让我的投资款见到了阳光,投资人身份得到了确认。”这是李某专门从昭通赶到曲靖对检察人员诉说的心里话。

 2018年,某餐饮公司投资人吕某取得婚宴宫项目批建手续,经人介绍后与李某相识,想让李某入股,李某知晓该项目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后,便同意入股,自2019年分多次向该餐饮公司会计私人账户打款262万元,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入股协议,餐饮公司也未将李某登记为股东,五年来李某从未享受过股东权益,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口头出资协议,退还出资款,法院以不符合解除协议条件为由驳回李某诉请,李某认为其权益没有保障,不服法院判决,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检察人员办案过程中,经组织当事人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并梳理了当事人之间的痛点、难点,一方面投资人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婚宴宫因疫情影响经营不景气,且婚宴宫因装修过时目前正在转型升级,仍需继续投资装修。经组织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解析了投资人与公司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最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投资款继续在公司保留一年,一年后,由李某决定是继续留任公司股东还是选择退股。若李某选择退股的,公司自其申请之日起10日内全额退还,吕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若李某愿意继续留任的,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分红。

案件办结后,检察人员到现场了解公司项目经营情况,目前已转型升级4个婚宴厅,可以正常营业,另外2个婚宴厅仍在继续装修,李某经实地查看后,认为项目已步入正轨,针对公司目前面临的转型升级资金短缺困境,愿意对项目继续投资,帮助公司渡过困难。

公司实际负责人对检察机关的履职情况也深表感谢,检察机关为公司出资人搭建了协商平台,化解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份和解协议,让公司股东能够放下往日的过结,今后齐心协力,共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