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曲靖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秉承“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以“同谱民族团结曲、共唱珠源和谐歌”为创建主题,着力打好“四张牌”,将创建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各方面,助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
一、打好“组织牌”,高位统筹强保障
一是建立组织强保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设立实体化运作的创建工作专项办公室,抽调专人设立专班,组建综合协调、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3个工作组,负责示范创建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出台《曲靖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明确细化创建目标、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2次召开曲靖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会和推进会,并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地方党组政治巡察重要内容,构建了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抓创建的全域化工作格局。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组织调度、系统推进、动态管理等机制,推动形成各级党委政治巡察、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调研视察齐头并进的工作局面;加强资金保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效为牵引,在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基层创建单位更多的倾斜支持。2023年共协调争取中央和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6705万元用于重点支持示范项目建设。
二、打好“宣传牌”,教育引导营氛围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针对不同受众和对象,整合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宣传资源,采取线上线下、重点时段与平时、静态与互动相结合等方式,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爱我中华”等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宣传栏、标语、墙体文化、文艺演出、历史故事等形式,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市、县两级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示范创建工作动态信息40000余条,共开展文艺演出2000余场,制作标语30000余条。二是加快推进教育平台载体建设。建成3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云南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学校,形成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文化认同的良好局面。三是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员干部和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市依托“珠源大讲堂”集中学习契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辅导,不断深化各族干部群众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村规民约和行业公约中,开展线上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测试,举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解决“怎么创”和“创得成”的问题。四是大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凝心铸魂的重要载体,对近10年来的民族文化项目成果进行整理,形成《曲靖市民族文化项目成果集锦》画册和《繁荣民族文化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重视和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创新,安排专项资金133万元,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10个、培育民族传统文化优秀传承人3名,实施省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42项、世居民族精品工程3项、“百名人才”培养扶持工程3项。
三、打好“示范牌”,典型引领树标杆
一是深入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在认真总结2013—2015年第一轮“十百千万”成功创建37个省、市示范点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积极协调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2亿元,全面实施第二、三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市各项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整合各级各类资源,合力创建一批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二是加强示范创建调研指导。加强人员配备,从各县(市、区)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市创建办参与全市的创建工作,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创建经验做法的同时,又负责协调、督促和指导本县(市、区)的创建工作;注重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在调研过程中及时指出各创建点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督促限期整改问题解决到位;着力抓好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常态化工作,注重总结本地在创建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典型亮点,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工作格局。三是坚持突出特色整体推进。各地通过整合自身优势、资源禀赋等地方特色上下足功夫,在选点规划上着力突出不同类型示范点的创建特色和亮点,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创建、打造亮点,避免创建同质化,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真正贴合地方实际和群众所需。县级层面实现示范创建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突破跨越,成功打造了一批富有时代气息、体现地域特征、具有行业特点的先进典型,如以“心心相融、共美麒麟”为创建主题的麒麟样板、以“大美罗平、同心筑梦”为创建主题的罗平样板。四是扎实创建注重实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基础性事业来抓,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3个、示范单位139个、少数民族特色小镇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2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83所,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及2名少数民族干部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四、打好“发展牌”,共同进步促提升
一是各民族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坚持把民族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快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时代民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3个贫困民族乡、58个贫困民族村委会、394个贫困民族自然村全部脱贫出列,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目标。二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共实施省、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项目100个,全市民族地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2.0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39%,增速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1.0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实现翻番,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三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实现民族乡村100%有卫生院(所、室),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合作医疗100%覆盖,100%通电、通邮和通手机信号;文化活动室(小广场)和通宽带网络覆盖率为99%,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收入实现稳步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四是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曲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努力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十四五”期间,将通过“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申报并实施代表性突出、发展潜力大、工作基础好的乡村振兴试点项目,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重点,打造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9个、示范村45个、示范社区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