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美德,然而,一男子捡到他人身份证,竟拒不归还,还向民警打听补领身份证的费用,并以此向失主索要“好处费”!
10月10日上午,一男子来到罗平县公安局罗雄派出所户籍室,向户籍民警咨询补领身份证的费用。民警以为男子要补领身份证,便告诉男子,丢失、损毁补领需要工本费40元,如果加急还需15元的邮寄费。正当民警登录进系统,准备帮男子办理手续时,该男子却说,不是他要办证,而是10月3日,他在路上捡到一张身份证,请民警帮他联系失主,并让失主给他60元的好处费,他才将身份证归还。听到如此荒唐的要求,民警严肃地告诉男子,捡到别人的财物要归还,如拒不归还,是违法的。但无论民警如何劝说,该男子却振振有词,失主不给钱,他就不还,反正,失主补领身份证也是要付钱的!民警劝说无果,担心男子会违法使用他人身份证,遂联系巡逻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派出所,民警向男子开展普法宣传,告知男子捡到身份证不归还,属于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其进行警告或罚款处罚!
在法律震慑下,最终,男子明白了自己的过错,同意将身份证交由派出所处理。之后,民警联系到失主,让失主将自己的身份证领回!
(通讯员: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