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正文
好了伤疤忘了疼 再次酒驾被查获!
  • 发布日期:2023-09-26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3973

第一次酒驾,罚!第二次酒驾,罚!拘!酒后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而有些人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还是“馋酒”,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结果,荣幸领到了“拘留所几日游套餐”!

9月21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阿岗镇红梁子至阿布科1公里200米路段开展夜查行动,21时许,发现一辆轿车行迹异常,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驾驶人刚落下车窗,民警就闻到一股酒精味。随后,民警当场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39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在对其查验时,发现该驾驶员陈某居然有“前科”,曾于2022年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陈某两年内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陈某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民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再次饮酒驾驶便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要时刻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为了他人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酒驾,切莫以身试法而追悔莫及。

(通讯员 刘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