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9月6日,富源县人社局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专题学习会。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让全体干部职工加深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结合富源县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对人社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要求,思想上再重视。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充分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学习上再深入。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宣传上再加强。要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人社工作相结合,以人社政策宣传“五进”为载体,利用各种节点、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创建工作知晓率;服务上再用力。要把落实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转变服务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通讯员:徐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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