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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麒麟中心城区公共区域焚烧祭祀品通告
发布日期:2023-08-28    来源:珠江网    浏览:2101

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麒麟中心城区公共区域焚烧祭祀品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倡导文明祭祀,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倡导现代文明祭祀。中元节期间(202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奠新风,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方式文明祭奠。

二、划定城市禁燃区域。中元节期间,禁止在麒麟中心城区珠江源大道以西,寥廓北路(翠峰北路路口至三江大道路口)、教场西路、胜峰东路、寥廓南路延长线(含沿江路及河滨公园)以东,水寨路(原环南路)以北,翠峰北路(南小线)以南,实施焚烧纸钱、泼水饭、点香、漂放河灯、燃放鞭炮、燃放孔明灯等祭祀行为。

三、从严查处不文明祭祀行为。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及辖区街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四、监督举报电话:0874—3109389。

特此通告。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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