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云南省文明家庭事迹之——何洪刚家庭:侠骨仁心 担当为民
何洪刚,男,1962年2月出生,云南省麒麟区人,大学文化,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麒麟区人民法院在编司法警察。何洪刚同志一家三口,他,妻子和女儿。多年来,这个三口之家遵纪守法,忠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在各自的岗位上踏实工作,务实进取,默默奉献,诠释着当代一名公职人员的责任和担当。在生活中,他们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尊老爱幼,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活动,在和睦温馨的家庭氛围中展示出家庭美德与社会公德的统一,他们是领导、同事、朋友、邻里眼中的“模范之家”。
路见不平、作风正派是同事和亲朋对他的评价
“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是勇气;临危不惧,是素养;空手夺刀,是本领。”这是何洪刚忠肝赤胆、敢于担当、乐于助人的写照。2019年6月27日晚,在麒麟区胜峰路某一餐厅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恰逢何洪刚同志路过,听闻呼救声他便迅速赶往现场,此时歹徒持大砍刀正对一男一女行凶,在此危急时刻,他凭借过硬的本领,夺下行凶者的砍刀控制住险情,并对被害人进行相应急救措施,为后续抢救赢得了宝贵时间,有效防止伤害扩大。公安机关到现场后,他便默默走开,没有留下任何身份信息,也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事后,现场群众才通过派出所了解到他的个人信息。何洪刚挺身而出的勇气,临危不惧的素养,空手夺刀的本领,不仅体现出一名退伍老兵、一名司法警察的勇气和担当,更体现出他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热情。
爱党爱国、兢兢业业是他对自己一直以来的要求
何洪刚同志有着30年的党龄、4年的军旅生涯,38年基层法院工作经历,作为麒麟区法院的一位老法警,几十年来,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默默奉献,是同事眼中的“老黄牛”。何洪刚曾在法警大队、执行局、办公室、到敷扶贫一线工作,不管在什么岗位,履行什么样的职责,他都忠于职守,一丝不苟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在攻克“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他被安排到执行局参与执行攻坚战,作为老辈执行员,面对大数据时代,何洪刚同志以不服输的精神,不断调整自己,适应新的环境,充分利用丰富的传统执行经验,解决大量矛盾突出,问题复杂的案件,积极向年轻同事学习文书书写、系统的操作。为打赢2018年执行攻坚决战,全年“5+2,白+黑”的工作模式并未让他退缩,为完成集体任务,他利用空闲时间加班加点,耐心梳理各类案件,详细记录当事人诉求。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努力把案件处理得更好,让当事人满意。每次押解、处理突发状况总是走在前头,做好带头作用,遵守规章制度,做执行制度的表率。2009年,何洪刚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8.09”专案侦办先进个人,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
妻子宽慰、女儿称赞是他敢于担当背后的力量
何洪刚的妻子尹丽芳原是麒麟区供销社贸易中心的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现已退休在家,她既是工作上的先锋模范,又是生活中的贤妻良母。何洪刚工作繁忙,时常不能在家,家庭的大部分重担和女儿的教育成长问题便落在妻子尹丽芳的肩上,但她并没有抱怨,而是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做好一位好儿媳、好妻子、好母亲,孝敬公婆,把家庭的一切布置得井井有条,女儿教育得知法明理,从根本解决了丈夫何洪刚的后顾之忧。尹丽芳这样说:“学会理解和包容,要懂得感恩,进行换位思考,每个人都不容易。”女儿说:“爸爸不顾个人安危去救人,他拯救了两个家庭,我们都为他感到自豪、骄傲。”也正是因为有家人这样的理解、包容和支持,使得何洪刚有勇气去担当。他们全家人从没有红过脸,吵过嘴,遇到有争议的问题,全家互相协商,共同讨论,体现出了和谐、文明的家庭风范。
生活简朴、乐于助人是身边群众对他们一家的称赞
何洪刚夫妇俩生活俭朴,一家人朴实低调,严于律己。夫妻俩在工作和家务中,总是以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为标准,努力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不搞封建迷信,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由于家住的位置较为集中邻居多,左邻右舍大家见面都是热情招呼,互相问候,当邻居碰到困难时,总是热心上前,给予帮助,邻里关系和谐。提到何洪刚一家,邻居们说“很实在的一家人,朴朴实实,待人也热情,人可好着呢”。
何洪刚在下乡扶贫工作期间,遇到一个单亲生活贫困又饱受父亲责骂、泄愤的小女孩,何洪刚决定帮助她,妻子和女儿都赞同。何洪刚主动找到小女孩的父亲交谈,到小女孩的学校与老师沟通,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小女孩减免学费,给她生活上进行补助,小女孩的父亲有了转变,小女孩也静下心读书,终于是不负所望,小女孩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曲靖市第一中学。
“家和万事兴”,这是何洪刚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这也是他能够无惧无畏去履行自身职责的能量。一家人和睦、文明、开明,他们用自己的言行带动社会的和谐与文明,诠释着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