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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云南战略定位 曲靖市扛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 发布日期:2023-08-10
  •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 阅读量:8554

图片:马龙区咨卡村景美如画。吴小云 摄

近年来,曲靖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全力推进美丽曲靖建设,曲靖生态文明实践有了新突破。

坚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履行到位。曲靖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体系、生态环境建设责任体系以及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责任体系,压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任务完成率98.9%。

坚决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曲靖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开辟绿色经济发展的新路径。通过强化重大投资项目服务保障,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曲靖市全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2022年被国务院通报表扬,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被认定为省级绿色低碳制造业集群。成立园区规划环评工作专班,靠前精准服务,8个产业园区规划环评顺利通过审查。

坚决打好生态环境建设主动仗。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启动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和南盘江综合治理三年行动,2021年度省委、省政府对曲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为优秀。统筹推进工业、建筑、道路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4%。全面建立两级督察、五级河长制等治理体系,河湖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施10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坚决夯实绿色发展生态底色。曲靖市坚持综合施策、厚植绿色,用好生态示范创建这个载体抓手,着力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创的工作格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零的重大突破。深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全面落实林长制,完成营造林7.5万亩、草原修复10.1万亩,创建沾益大坡等9个绿美乡镇。

坚决守牢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着力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系统排查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77个,完成三年行动任务的67%;与毗邻州(市)建立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处置应对贵州省六盘水市一焦化公司发生的含油废水溢流事件。常态化落实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牢牢守住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坚决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曲靖市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运用“容缺审批”“承诺审批”“打捆审批”“压茬审批”,提前解决重大项目落地环境制约因素。主动谋划一批支撑作用大、实施必要性强、环境效益显著的重点项目,成功申报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56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36个,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2年,曲靖市成功入选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马龙区、师宗县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