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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8-08
  • 来源: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阅读量:4243

(2023年第6号)

 

当前,我市各类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已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和食用自己未食用过、没有食用习惯以及不熟悉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


二、加工烹饪可食用野生菌时,要烧熟煮透,尤其注意烹饪容器上不要残留未充分加热的菌体,不能凉拌生吃。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饮酒。


三、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安全烹调加工,并留样备查。要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置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会议集体用餐等重点单位不加工食用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当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六、请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学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家人、亲友、邻居、同事、同学广泛宣传,从源头上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特此公告。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