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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3-06-26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4418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要采摘和购买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民间偏方”去分辨有毒野生菌,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炒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辨识方法。

三、不要将多种野生菌混杂加工,在烹调加工时,一定要炒熟煮透,野生菌不得凉拌生吃。

四、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防止野生菌中某些成分与乙醇发生反应引起中毒。

五、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宴席等群体性聚餐禁止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六、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医院治疗,最大限度减少死亡。

七、强化自身健康责任意识。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手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认真学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从源头上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

八、村(社区)加强对野生菌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